会踢,不过篮球很厉害,身体素质很强,总体来说也不会太弱。”
显然,这个“朱总”是个开玩笑又带点尊敬的称呼。
曾胖子一屁股坐在人工草坪上,拿起一瓶矿泉水咕咚灌两口,嗤笑道:“篮球厉害有什么用,足球可不一样,不是身体素质好就可以的,希望他别拖后腿啊!”
“干脆让他踢门将吧,这周的那笔生意没谈成,本来就烦,好不容易有时间踢场球,老子今天要大杀四方。”
克利斯脸色有些僵硬,沉默着没回答。
这时,和对面队长交流的队长曹乐走过来,他约三十多岁,板寸头,中等身量,笑骂道:“曾胖子,要大杀四方找你老婆去,就怕你不行。”
“我去,老曹你飘了啊!咱们踢球的怎么可能不行?腰好着呢。”曾胖子嚷嚷道。
过了一会儿,姜健驱车赶到球场。
在车里换好老款的红色曼联球服,姜健拿着钥匙,走进球场。
“姜健,这边。”
姜健举起手,笑着和克利斯打个招呼。
“几位大哥,这就是我的朋友,姜健。你们应该听过他的歌吧。”克利斯笑着道。
今天来踢球的几位老板都是对说唱比较感兴趣的,追求最近比较火的这种时髦音乐,所以才叫克利斯来踢球。
众人都笑着点点头,只有曾胖子有些不屑:“说唱歌手?听都没听说过,不知名的戏子罢了。”
声音不大,不过大家都能听见。
姜健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悦,克利斯见状,赶紧打圆场。
在克利斯的带领下,姜健和这支临时球队的队长曹乐握手,“曹队长,今天过来蹭场球,打扰你们了。”
曹乐笑道:“别那么说,我们正好也差个朋友没来,大家凑一块踢场球正好。你叫我老曹就好,什么队长?都是给他们服务的。”
曹乐说话很到位,难怪能当队长。
…
对面的队伍人也来齐。
在开球之前先“转球”确定门将。这种娱乐局,门将是最不受欢迎的位置。本来就是为了锻炼身体,结果在门口待着,谁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