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应该叫“征”。
不过也不能什么都听他的,什么叫“来的收钱、走的不收钱或少收钱”,现在是这时候吗?咱们为了景炎通宝,可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大家忙了半天容易吗?你以为字和画是那么好写好画的,这得下多少年的工夫?给那帮奸商换就不错了。税少收点可以,但所有人都应该交钱。崽卖爷田不心疼,真是败家啊。东那天的喷嚏一直没少打。
还有一百多条普通渔民的小渔船被带到了琼州,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水上人家,舍不得自己的船,一直待在船上,所以被无辜的带来了。陆秀夫派人去安慰了他们,并宣读了朝廷的旨意:每条船发放十贯钱作为补偿,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不愿意的也可以走。结果这些人基本上都留了下来,原因是他们被押到琼州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底,这个时候已经快要进入台风季节,这些人就在岛上待了一段时间。结果他们发现琼州不交丁税,也就是人头税,不光这个,其他的赋税也基本上没有。故此他们干脆就不走了,反正他们以捕渔为生,到哪不是捕渔。再说他们已经发了笔小财,朝廷发的钱在他们眼里,那简直是宝。
中国古代的城镇,在宋代以前,一直实行的是市坊制。也就是城市的布局,市(商业区)与坊(汉代称里,即居民区)分开,市内不住家,坊内不设店。市的四周用墙围起来,在交易日朝开夕闭。市的设立、废除、里面各种交易的规定,都由官府来监督和管辖。这种城市化管理方式的最典型代表,是唐代的长安,它的城内有笔直、整齐的南北向大街十一条,东西向大街十四条,全城居民区共一百零四坊。城南有一条朱雀门大街,街的东西各设有占地六百步的商业区,东市和西市。
随着经济的发展,到唐代的中后期,商业活动逐渐不限于两市,在坊、城门等人流较多的地方,已经有人开店练摊,并出现夜市。到了宋代,市坊制彻底被打破,城镇里到处可开商铺,小贩到处叫卖,夜市更是盛行。
夜生活的发明权和专利权是属于咱们大宋的。
由此宋代形成了附郭县治理郊区、厢分片管理城镇内市区的,一种新的城乡分治制度――厢坊制。城厢内不仅有繁华的商业区,而且还有专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