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的初期,好的年景粮食是10文到20文一斗,差一点的是100至300文钱一斗;而到了北宋末年,已经变成丰年100--200文一斗,金人的入侵更导致其价格涨到1000--1500文一斗。南宋初期的时候也曾有过30--60文一斗情况,后期则200--300文一斗米,而一旦有了战事就变成了1000--2000文一斗,到了王朝末期的时候,甚至达到一万文、数万文一斗。这种食物价格波动的现象,不仅不利于争霸天下,也是无法安定人心的。
东觉得,正因为他的地盘小,实力弱,因此在战争潜力的动员上,他更应该借鉴后世的战时经济政策,最大限度的利用当前的资源。故此,他建议陆秀夫和赵与珞,在琼州和流求两地,实行粮食的“榷卖榷买”,实际上就是后世的“统购统销”政策。个人、商户一律不允许从事粮食生意,所有粮食的买卖,全部由朝廷来垄断进行,如有违反者,严惩。
《宋会要辑稿?食货》中曾有一段关于粮食的记载:“临安府诸县及浙西州军旧来冬春之间,民户缺食,多诣富家借贷。每借一斗,限至秋成交还,加数升,或至一倍。自近年岁歉艰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约,每米一斗,为钱五百。细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过百二三十,则率用米四斗方粜得钱五百以偿去年斗米之债。农民终岁勤动,止望有秋。旧逋宿欠,索者盈门,岂不重困?”
临安周围等地的春荒期间,百姓缺粮,多到富户家里借粮。每借一斗,秋天收成之后归还,但要多还数升,甚至要多一倍。而近年歉收,富户之家借米出去就立约,每借米一斗,算钱五百,百姓为了眼前救命,不得不接受这样苛刻的条件。到了秋季大收,此时的一斗米不过才一百二、三十文钱,如此百姓不得不用四斗米来偿还去年斗米之债。宋人都说,农民辛勤一年,就指望秋季,结果到时收帐的天天上门,偿债都不够,哪能不贫困?
后世有些砖家将过去的富人说得好象一朵花似得,那多少有点扯。不错,这些富人当中的确有很多是靠勤劳致富,他们中间也的确有不少算得上“仁”,但作为整个一个阶层呢?民间早就流传下来另一句古话:“为富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