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南剑(二)(2 / 5)

法”的扩大。而当初王荆公“熙宁变法”的所有举措中,就是反对者也有不少人事后承认,“募役法”是非常合理的。

苏轼这个大胡子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他先强烈反对,后又对其推崇备至。他的这种变来变去,对变法立场不坚定的态度,也正是后来被贬到海南这个蛮荒之地的原因之一。

但对最通晓行朝军政两方面情况的重臣陆秀夫来说,他现在已绝不会再仅仅拘泥于某一个陛下的议案。因为自上次“军功授田”和宋瑞对话之后,他也开始在暗地里寻找帝国陛下“背后之人”的蛛丝马迹。

陆秀夫本就是一个并不太爱张扬的人,他在李庭芝幕府中的经历,以及行朝后期“外筹军旅,内调工役”的表现,还至少说明,他应该是一个做事相当有条理之人。

他近来越发的低调,也许正说明他更沉的下心来。而像他这样的人,一旦沉下心来,是肯定能找到一些帝国陛下所有行为脉络的。因为东所做的,不过就是在“变”。可这个“变”,在帝国的历史上,谁也没有神宗年间“熙宁变法”中王安石弄的猛,弄的大,也影响深远,它就很自然的会被陆夫子拿过来做为比照物。

然而,当陆夫子细致地梳理了所有帝国陛下的举措,并比照王荆公之法后,它所带给陆秀夫的,就绝不仅仅是吃惊了。因为他从中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机心、非常隐秘、也更为庞大的规划。

饱学的陆夫子知道,王安石在“熙宁变法”中的所有举措,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经济、军事和教化。

在经济上,他提出了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

军事上,则为保甲法,将兵法,裁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

而在教化上,他拿出的是太学三舍法,贡举法等。

王荆公是在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的,他不顾朝中众多大臣的反对,推行新政非常快,基本上在两三年内,强行把所有的举措全都施行起来。但这个新政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熙宁九年王荆公退隐金陵之后,就已经昭示着它的失败,并最终在元佑年间被废止。

现在,他的“宝贝学生”也在变,可小鬼头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