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游戏比恋爱好玩(3 / 5)

唐叶看了一下举手的同学,舍友王之恒是男生里面唯一举手的,其余的男生并不怎么积极,唐叶自然也是,他是抱着抽中我就背诵,不抽中的话最好,这种心态。

老师也看见男生有一个举手,道:“怎么就一个男生举手呢,以后大家要积极一点,男孩子要大胆一点,不能扭扭捏捏的。既然王之恒举手了,那就王之恒来背诵吧。”

老师的话说完,唐叶便听到好多叹息声,有一种终于逃脱的意思。

王之恒站起来,背诵。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姑娘

她是有

丁香一样的颜色

······

在雨的哀曲里

消了她的眼颜色

散了她的芬芳

······

我希望飘过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他背诵的时候很富有感情,就像网络上那些名家的朗读,但是大家却听的有点别扭,一点都不习惯他这种朗诵式的背诵。

语文老师倒是挺喜欢的,她能欣赏得出学生的功底,对王之恒赞赏有加,他一背诵完就鼓起掌来,连说三声好!

唐叶听王之恒背诵,真的很佩服他,这个年纪有他的水平真的不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朗诵的魅力,但你长大一点就知道,有些人说话也是练出来的。

朗诵可以说是说话魅力的一种方式,想学也不一定学得来,他才读高一就能背诵的这么好,真的难能可贵。

王之恒为男生涨了一点风头,轮到女生了,她们举手的人比较多,不过老师没有点这些举手的了,而是点了坐在他后面一桌没有举手的罗澜。

罗澜一米七五的身高站起来的时候,语文老师笑着夸赞,真高。

语文老师在她面前就像罗澜的同桌方婧一样,不过文老师比方婧高很多了,方婧还没长成呢。

罗澜的背诵和王之恒完全是两个极端,她的方式才是大家喜欢的样式,速度奇快,不富有一点儿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