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看得出,朗多大人已经默许了罗尔的加入。
“喜欢比赛吗?”
“嗯,超级、超级喜欢,太棒了!”
“哈哈,太好了,以后你也有机会参加。”朗多揽着罗尔的肩膀,带着他去了绿队阵营的准备区。
“这个方向全都是我们荣耀骑士团的地盘。你们在这休息就好。”
原来绿队声势浩大,每一场比赛都有人出场,所以有一整片专用的准备区域。这里聚集了许多绿色罩袍的人,从衣着上能看出各有分工。
比如朗多这样衣着华丽光鲜的分明就是骑士;还有普通罩袍的低级或见习骑士,有些绿色棉甲的是学徒工,还有专门养护马匹、专门运送武器道具的工作人员。连送饭的后期大妈,都系了绿色花边的围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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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与这位骑士,真是意气相投。好像罗尔这人也很喜欢这种草绿色呢。穿在他身上显得精神。
“下午一场比赛是我的。你们就在这看吧!”朗多热情地邀请,两个少年自然领命。
上午的比赛散场之后,他们还享用了战队专供的午餐。
下午的比赛是骑枪。朗多对阵黄队的选手。难关他穿得如此拉风,简直就是一面旌旗。
朗多是个热情的人,吃饭的时候还把罗尔介绍给他的队友,时不时地和罗尔聊些闲话。
他又带着罗尔看自己的马——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披了华丽的棋盘纹战袍,身下一圈金色的穗子。
“你看,这是比赛用的骑枪。”
朗多又给罗尔看武器架上的骑枪。论做工,科比埃塞斯那场战役上希林用的长矛华丽多了。
木质的长杆上仔细雕刻了一道一道的纵向条纹,枪头是圆的,握手的位置还有复杂的护手。
掂一掂分量不算轻。长度几乎一丈,要靠整个手臂的力量提紧,同时又需要全身的辅助来保持平衡。
“这个怎么比?”
“等会我上场,你们看好了。”
下午的第一场,朗多骑士在助手们的帮助下,跨上骏马、擎着长枪,站在比赛专用的对战场地。
主席台上还有女孩高喊着朗多的名字。他都那么老了,居然还有年轻的粉丝。
戴上头盔,他不再搭睬任何人。目光坚定地望着对手。
随着裁判令旗落下,双方策马狂奔,长枪正对着对手。
“天呐,他们就这样不顾性命地冲上去吗!”罗尔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分分钟那二人相遇,两匹马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