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的敲了敲何满堂酒楼的大门。掌柜拖着困倦的身体,困意蒙忪的揉着眼,诧异的开了门。只见是自家少爷。掌柜很配合的,将入住名单,给何陆看了。何陆和何也再三查阅后。“不在这里。”“走,咱们去下一个地。”何陆为何这么自信的提前接手自己父亲的事?因为何陆知道,他做人做事的觉知,是先分辨自己,而不是先去分辨他人!别急忙着下定论。分辨自己的熟悉,总要比分辨他人的陌生,来的稳定!谁愿意选择先做一个不熟悉的事,再去做自己的事。先不说效率成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