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安排(3 / 4)

升官的捷径,大家都会不约而同的想到一个词“送礼”,到底送什么礼物最能达到效果,答案大家自然都是心知肚明的,无外乎一个字“钱”。

说起来,卖官这种生意,也难怪一些手里有实权的官员特别爱干,事实证明,买官卖官的交易原本就是“高收益率”的生意,自然能引得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此类交易。

原黑龙江绥棱县县委书记李刚,因向领导马德行贿买官而被“双啊规”。 李刚行贿50万元获得县委书记的位置后,依靠受贿得到210万元,在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且大有盈余的前提下,还能获得400%的卖官“销售收入”和300%的“净利润”(据说他另有不计来源不明的财产308万元)。

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得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卖官的收入利润如此之高,也难怪引的一批批官员不惧危险,前赴后继了。

《财经》杂志有关分析认为,在中国,“卖官行为”已经形成体系化、程序化的链状结构,“卖官市场”的上游延伸,形成卖官保护伞;“卖官市场”的下游拓展,形成可持续的卖官现金流。

尽管中国的高层心里都清楚,“卖官链”一旦形成,官员选拔必然出现“劣官驱逐良官”现象,这不仅仅表现在无能或无德者居高位上,买官卖官链一旦形成,那些本来正直的官员要么只能选择同流合污,要么选择退出。

这样一来,势必要在政府官员的选拔上进一个恶性循环,对于国家的长期利益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但是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纪委、中组部曾经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

间隔时间不长,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又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也就是俗称的“买官卖官”,进行了部署。尽管中央对待官员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一系列贪污腐败,买官卖官事件还是不断的浮出水面,大有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之势。

根据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