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初见(2 / 3)

然期望不已。茫茫人海,或许回眸,便能见到他。

周希文用勺子挖了一点奶油,让奶油在舌尖上一点一点的融化。香甜的味道刺激着味蕾,大脑释放出愉快的信号。

周希文很喜欢这家名叫星期八的咖啡店,这与名字无关,与店内的装修无关,更与店里的产品无关。很少有人知道,周希文压根不喜欢咖啡,她根本无法从悠扬的钢琴曲或者精致的餐具中感受到什么是浪漫,什么是情调。务实的她也不在乎什么是浪漫,什么是情调,左不过是一些文艺却没什么实际思想的年轻人消耗时间和精力的名词。

这家咖啡店真正吸引周希文每周都花上一个小时的地方是它的窗子。星期八位于市中心的CBD,透过窗子,周希文可以看见喧闹的街道,高耸的大厦和匆匆的行人。只有在这种对比下,周希文才感受得到一种说不出的安宁和烟火气儿。

读完了一本教你如何透支工资的时尚杂志,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块蛋糕,周希文觉得休息的时间差不多了,于是站起身招来服务机器人准备结账。

就在这时,门外进来了一个年轻人。肤色白净,个子很高,身材比例极好,站在那里就自有一番吸引人目光的特质。

周希文下意识地去看年轻人的长相。他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六,一头清爽的短发,棕黑色的眼睛清澈而带着些天真,似乎有种感染快乐的能力,见周希文看了过来便礼貌的微笑。这一笑,露出了两颗虎牙。

周希文连忙转移视线,一时间觉得自己心跳加速,脸上还有些发热,她告诉自己这是因为偷看却被发现的尴尬所引起的生理反应。

周希文目不斜视地离开了星期八咖啡店,可是当走到街道地面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对方正在看自己,于是便觉得自己之前的偷看也算不得什么了,理直气壮起来。

睡前,周希文一边敷着面膜,一边读阿多尼斯的诗歌。阿多尼斯是20世纪的叙利亚诗人,也是周希文最喜欢的诗人。他的诗总是带有阴冷灰暗的感觉,但又不失力量与希望。在周希文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在那些因为迷茫绝望而失眠的夜里,是这些诗歌治愈着她的伤口,让她充满勇气和反抗的斗志。

“什么是路?启程的宣言,写在一页叫做泥土的纸上。”

“什么是神圣?一幅面具,用以称颂被玷污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