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问她:“方小姐,能不能请你吃晚餐?”
她知道不该答应,上司就是上司,虽然他是位随和的老板,但一面对他,她仿佛就中了魔一样,头脑迟钝笨嘴拙舌,总是忘记种种职场大忌。不是在他面前说实话,就是答应不该答应的要求。
出人意料,他带她去吃官府菜。
并非时髦的餐厅,环境古雅,她没想到在市区还有这样的地方。如同旧时的私邸,三进三重的庭院深深,假山亭台,重重竹帘隔开水声潺潺,重帘深处有人抱琵琶弹唱,字字句句曼妙婉转,她听不大懂,但知道是唱着粤剧。食客并不多,但菜式一流,连最俗气的鱼翅捞饭都十分出色。她吃过无数次广东菜,第一次发觉鱼翅亦可以做得这样鲜香醇糯。他微笑对她说:“这里颇得谭家菜三味。”
她有些沮丧的样子:“原来台北还有这样的地方,我是本地人,却要你带来。”
他笑:“我也是本地人,不过很少有机会回来。”
空气里燃着线香,很清雅淡远的香气,外头水声涓涓,仿佛是在下雨,琵琶声又铮铮响起,隔帘人在雨声中。
吃过最后一蛊燕窝雪蛤,她不知不觉放松而慵懒,深深的叹了口气:“还是从前的人会过日子,什么都是享福。”
现代人要起三更睡五更,名利当前,谁还敢享福。
他若有所思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一只样式朴素的指环。她留意许久,方才认出那只铜色指环是MIT的毕业戒指。她不由道:“你真不像是MIT毕业的人。”他有些诧异的扬起眉,不知为何,这样细微的动作总令她觉得有几分眼熟,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过。他问:“你怎么知道我的母校?”
她简单的答:“你的指环。”
他明白过来,哑然失笑:“为什么觉得我不像?”她忘记在老板面前装糊涂,如实答:“你像是念HBS出身,实在太学院气。”
他反驳她:“HBS才不学院气,他们铜臭气。”
她笑出声来,他跟着也笑了:“其实当年差一点去念HBS,两间大学的入校许可都已经拿到,但最后还是挑了MIT。”
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