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宝儿子。听说威斯.亚伯拉罕也是出了名的俊爷儿。”
辛格.亚伯拉罕。辛格……辛格……
是她的辛格吗?那个和她在河边的山洞里共同度过美好时日的辛格?
她瞠大眸,几乎以为自己又陷溺在虚梦中。
极深的眉眼,立体的五官,以及那波浪似的披肩长发,比一般大唐男子更加伟岸高就的顺长身形和津硕结实的剽悍体格。
是的,这个被人所簇拥包围的贵公子就是她的辛格!可是他不是应该是那既贫穷又负着巨债的小厮吗?
她正欲冲上去抓住他,来个大审问的当口,前方突起一阵狂乱蚤动。
“辛……”
金银儿的喊叫声被更多、更高亢的声音所淹没,她急得快哭了,她非见他不可呀。
“银儿?”福贞终于发现她的异样,忖思半晌,她笑了,“亚伯拉罕公子是绝色中的绝色,连你也被他迷慌了心。唉,前头那些阔少爷无非是妄想与他攀个交情,至于那些大家闺秀,礼仪和规矩都丢了,真是不知廉耻。”
一个威武的男声宏亮的响起,“诸位上宾,今天的野猎友谊赛是让诸位一同竞技较量,猎得小野狐的人即可与亚伯拉罕公子喝上一盅酒。”
“哇!”欢呼声震天响地,人人摩拳擦掌。喝酒就是可以和贵公子结识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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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上一盅酒?猎得小野狐?
“这个野猎友谊赛是为了我举办吗?猎小野狐,那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儿!”
她一定、一定要赢得这场赛事。
“如果那人真的就是辛格,嗯,不对,不是如果,他就是他啊!那么我现在应该高兴或是生气?”等待未时到来的金银儿走来走去,嘴里自言自语,“应该生气的,因为他欺骗、愚弄了我。但是我又何尝不是欺弄过他呢,那么我应该兴奋喽,毕竟他是多金公子哥,不是那个可怜兮兮,遭人欺负的赌场小厮。
“既然他有极富极贵的家世,如果我嫁给他,不就是大食亲王府的少夫人?那可是……总之一定风光极了,爹爹也可以过好日子,不用再每天辛苦的工作。”
金银儿津神奕奕。“对!就是这样,反正我爱他爱到心坎儿里,无论他是贫困穷酸或是人中龙凤,我都爱定他了。”
突地,广场传来一阵锣响,未时将至集合了。
金银儿连忙深呼吸一口,理好妆容后背上她惯用的旧弓箭袋,抱着必胜的决心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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