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且还要经御史台的复核。
2,朝廷尚书及以上官员的任命,今后必须要有在郡、县各满五年以上的从政经历。
3,吏部有权向朝廷提出的丞相、尚书人选。
4,违背朝廷法度的官员在免职之后,从此一律不再启用。
三是负责管理朝廷官员以后的“致仕”。
在这条下面,某人同样有注明:
1,从景炎十九年开始,新晋的朝廷官员,尚书以下,一律年满六十致仕;尚书及以上,不得超过六十五。
2,致仕后的官员将享有朝廷致仕待遇,他们可以在如下两项中做出选择:
一是以十年为一等,凡为朝廷效力满十年者,致仕时朝廷一次性发放一年的俸禄做为其致仕后生活费用;二十年以上者给予二年的俸禄;以此类推,最高者为四年。
其二就是,由朝廷给每位致仕的官员发一个大宋宝行的存本,此后朝廷每月均为他在这个本上存入原先俸禄的六成供其领取,直至本人故去。
3,上述两条,景炎十九年之前的官员不在此例。如果他们也有致仕的请求,则终生享有致仕前的俸禄。
这个就很明显是在偏向所有的海上之臣。
4,官员在任期间如因病、意外之事去世,朝廷的优抚,参照第二条。
“郡治司”负责朝廷各地郡县的划分。
它其实是景炎五年之后,吏部一直在做的大事之一。不过,这次某人给出了一些更明确的条件。即,
1,未来郡的设立,应以大江、黄河为界,南北各有区别。
2,黄河以北,应以地理位置的关键为主,兼顾地域的大小。
黄河以南为中原核心,历代原本设县就较多,郡的设立,除应考虑地理、地域,其所辖之县,当不少于九个。
江南新垦,人口仍然稀少,但郡之下,县的数量也应达到五个以上。
(秦初分天下三十六郡,后来就越来越多。到了隋代,有近两百个,这就太多了点。由于当时中原是经济、文化的中心,所以最密集。江南其实是仍在开发之地,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少。但在这时候弄